2008年11月17日,財政部公布了今年以來我國第三次提高出口破碎機退稅率所涉及商品的范圍和稅率,包括部分勞動密集型產品、機電產品及其他產品共3770項商品。
11月12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為扶持勞動密集型中小企業,支持產業優化升級,在2008年下半年兩次提高出口退稅率的基礎上,自2008年12月1日起,進一步提高部分勞動密集型產品、機電產品和其他受影響較大產品的出口退稅率。為落實國務院的決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日前發布了《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提高勞動密集型產品等商品增值稅出口退稅率的通知》。
一、提高破碎機退稅率的商品范圍
?。ㄒ唬⒉糠窒鹉z制品、林產品的退稅率由5%提高到9%。
?。ǘ⒉糠帜>?、玻璃器皿的退稅率由5%提高到11%。
(三)將部分水產品的退稅率由5%提高到13%。
(四)將箱包、鞋、帽、傘、家具、寢具、燈具、鐘表等商品的退稅率由11%提高到13%。
(五)將部分化工產品、石材、有色金屬加工材等商品的退稅率分別由5%、9%提高到11%、13%。
?。⒉糠謾C電產品的退稅率分別由9%提高到11%,11%提高到13%,13%提高到14%。
上述提高退稅率的具體商品名稱、稅號及磨粉機退稅率見附件。
二、執行時間
本通知規定的退稅率的調整自2008年12月1日起執行。具體執行時間,以“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海關注明的出口日期為準。
如果您對這篇文章感興趣,并想對鄂式破碎機產品技術知識和新聞行業資訊進行詳細的了解,請把http://haradaman.com加入您的網站收藏,以便您更好的關注開拓機械選礦設備專題網。我們將提供最專業的技術,竭誠為您服務!